關于鹽酸麻黃堿滴鼻液轉換為處方藥的通知 |
發布日期:2008-07-07 09:17:20 |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藥品監督管理局): 2001年,鹽酸麻黃堿滴鼻液被遴選為非處方藥。根據《反興奮劑條例》和《關于開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工作的通知》(國食藥監安〔2004〕101號)要求,現決定將鹽酸麻黃堿滴鼻液由非處方藥轉換為處方藥,并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2008年7月31日后,鹽酸麻黃堿滴鼻液標簽和說明書應按處方藥要求出廠。 二、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,已按非處方藥上市的鹽酸麻黃堿滴鼻液,按處方藥管理,在有效期內憑處方銷售使用。 三、請盡快將有關事宜通知轄區內相關藥品生產、經營企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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